台州中心各下属平台、园区内各企业:
根据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台州中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将开展2022年度第三批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标准
创新平台建设资金适用于创新平台建设投入和启动资金补充,即台州中心设立、引进或共建的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研究所、实验室、公共服务中心等创新平台。原则上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特殊情况下,可一事一议。
二、申报材料
创新平台建设资金:申请表、承诺书、机构设立证明材料、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和建设预算表等;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4份,编写页码和目录,其中外文证明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或中文相关说明。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电子文档。
三、申报程序
符合科技园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各类项目,由申报单位向台州中心科创部提出申请。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台州中心科创部 0576-88300341 0576-88170396
附件:1.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承诺书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