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英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9331 分享到:

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英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台人才办〔2016〕8号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健全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体系,营造优良的人才发展服务环境,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更好地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台州创业创新,根据《关于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48号)、《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台市委发〔201580号)、《台州市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台市委办发〔2012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英才服务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根据《台州市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台市委办发〔201225号)等文件精神,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英才服务卡”(以下简称“英才卡”)适用对象为:

(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省特级专家、省“千人计划”专家、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钱江学者、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员(含培养期内)、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省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四)市杰出人才、市终身拔尖人才、届内市拔尖人才、市500精英计划”入选人员、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以上人员(含培养期内)、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

(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台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人才。

二、主要服务功能及部门机构职责

高层次人才到台州市范围内的服务部门、窗口和协议单位办理相关业务或享受相关服务时,须向受理人员出示“英才卡”,可享受相应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优惠便利的社会服务、规范优良的市场服务。

(一)公共服务方面

1.人力社保服务  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在本市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安置就业有困难的,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等就业推荐服务。(承办处室: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2)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子女,凡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在本市创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和生育、工伤保险等,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并享受办理“绿色通道”服务。(承办处室: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

3)非本市户籍的高层次人才凭“英才卡”办理国(境)外人员管理类就业许可证以及外国专家证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承办处室: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4)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享受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免费参加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人才招聘活动,持卡可享受免费人事代理,其配偶人事档案可免费挂靠当地人才服务机构。(承办处室: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5)高层次人才可免费享受有关人才奖项、人才培养工程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享受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各项经费资助(承办处室:人才开发和市场处)。

 持卡人以上证件和手续事项办理,由市区两级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予以全程陪同办理。

 2.住房公积金服务   责任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第(一)—(五)类高层次人才放宽购房提取限定、放宽租房提取额度、放宽物业管理费和房屋装修费提取额度、放宽调离提取条件;正常缴存公积金一个月,符合台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即可申请贷款,并享受优先保障贷款发放及“一站式”便捷服务。(承办处室:归集管理处)。

2)第(一)、(二)类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到购房总价款的60%,贷款房源不受房型限制;第(三)、(四)、(五)类高层次人才和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按夫妻双方可贷款最高限额的1.5倍计算。(承办处室:贷款管理处)。

3.疗休养服务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高层次人才符合疗休养条件的,由市、区两级人才工作部门专题组织。市终身拔尖人才、届内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每2年享受一次统一组织的疗休养;省市领军型创新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及省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3年管理期内享受一次统一组织的疗休养;第(一)—(五)类中其他高层次人才每3年享受一次统一组织的疗休养,享受时间为期6年。(承办处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人力社保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4.医疗保健服务   责任部门:市卫计委、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台州医院、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恩泽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

高层次人才持卡到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台州医院、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恩泽医院、市中心医院门诊就诊,免挂号费(不含特需门诊);到干部保健门诊免挂号手续直接就诊,干部保健门诊提供常见病诊治、健康咨询、健康评估、预约特殊检查等服务;第(一)—(五)类高层次人才优先入住干部病房,享受每年一次的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同处级干部,经费资助按原渠道列支)。(承办处室:市卫计委干部保健中心、台州医院、恩泽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

 5.教育就学服务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1)第(一)—(五)类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条件的,其子女入读幼儿园的,由当地教育部门或居住证所在地幼儿园主管单位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如确有困难的,按公办生待遇安排到民办幼儿园就读。(承办处室:基教处)。

2)第(一)—(五)类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条件的,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在《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居住证》载明的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承办处室:基教处)。

 6.户籍及居留服务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或引进的中国籍高层次人才的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由市公安局为其提供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的便利;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受理其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并按规定层报公安部审批。(承办处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中国国籍的高层次人才落户台州,经人力社保部门及公安部门审核后,可申请在台州落户。(承办处室: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局)。

3)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公安机关优先受理,按规定层报公安部审批后,可凭《入籍证书》或《复籍证书》申请在台州直接落户。(承办处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局)。

 7.交警服务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转移、变更、注销)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补证)业务,资料手续符合条件的,凭卡在车管所享受“绿色通道”(承办处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办理机动车检验,资料手续符合条件的,凭卡享受“绿色通道”,随到随办,并给予专门服务(承办处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8.海关服务   责任部门:台州海关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进出境时,海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科研、教学物品及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通关便利,符合规定的,及时予以免税验放。海关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及时办理持卡人进出境物品审批、验放等手续(承办处室:监管通关处)。

9.企业登记服务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高层次人才在申办企业注册登记及企业年报时,市场监管部门专人联系指导服务,并积极为高层次人才投资决策提供行业发展情况等方面政策信息咨询服务。(承办处室:企业监管处)。

10.税务服务  责任部门:市地税局

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享受创业创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直通车式服务。(承办处室: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11.创业综合服务  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领(创)办的企业提供融资申请、政策解读、技术服务、法律服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和信息咨询等一体化、专业化、协同化的公共服务。(承办处室:企业处)。

12.科技信息服务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1)高层次人才凭卡优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和申请各类科研资助。可优先免费使用台州市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请台州科技人才投资发展基金。(承办处室:市科技局成果处)。

2)高层次人才凭卡可享受浙江大学国内外论文库、期刊检索免费服务。(承办处室: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后勤中心)。

(二)社会服务方面

 13.文体服务  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1)高层次人才凭卡可免费参观公共文化设施、参加公共文化讲座、办理市图书馆借阅证并延长借阅时限。(承办处室:市文广新局办公室)。

2)高层次人才凭卡可免费参加台州市体育局举办的各类健身讲座,可免费由台州市国民体质检测中心制定锻炼计划,可免费使用少体校训练基地的部分场地,优先推荐加入各类体育协会。(承办处室:市体育局办公室)

14.旅游服务   责任部门:市旅游局

高层次人才在台州市内若干主要旅游景点凭卡享受首道门票免费的待遇。(承办处室:规划发展处)。

15.机场服务   责任部门:市民航管理局

高层次人才到台州机场登机时,参照航空公司金卡服务,凭卡可优先值机,并享受贵宾室休息服务。(承办处室:运输处)

16.金融服务   责任部门: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

高层次人才到定点银行(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及其网点)办理创业贷款、金融业务和个人融资需求时,享受VIP待遇。(承办处室: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17.社会优惠服务   责任部门:市高层次人才“英才服务卡”工作协调服务小组

市高层次人才“英才服务卡”工作协调服务小组负责协调台州内经营性服务机构,制定优惠社会服务机构名录库,为持卡人提供更多社会消费优惠服务项目。(承办处室: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三)市场服务方面

18.规范的市场中介服务  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高层次人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享受免费的代理代办服务和优质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承办处室:业务处)

三、申请程序

1.申报。“英才卡”办理由高层次人才本人经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2.审核。当地人力社保局对照“英才卡”的申领条件对申请资料复核后,报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再统一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市级单位按要求填写《台州市“英才服务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直接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3.审定。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表的内容、材料进行复审,再统一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4.发卡。经市委人才办审批通过后,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委托金融机构制作“英才卡”,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当地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发放。

四、管理措施

1.日常管理。市委人才办负责高层次人才“英才卡”审批督查,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日常管理。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市级单位高层次人才“英才卡”发放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所在地高层次人才“英才卡”发放和管理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注销其“英才卡”,终止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服务和优惠:

(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查处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持卡期间内因违法乱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四)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变动不在台州工作的;

(五)其他因违法违纪或违反道德规范而造成不良影响等不适宜持有“英才卡”的。

 2.验证换发。“英才卡”有效期为三年,实行换验制度,每3年验证换发一次。验证换发工作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实施,持卡人配合。对于超过有效期或不配合验证换发的,终止其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服务和优惠。若有遗失,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予以补发。“英才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者可被终止享受相应的服务和优惠。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英才服务卡”工作协调服务小组,制定服务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处理“英才卡”使用服务等方面碰到的问题,并对各责任部门和服务单位的服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服务不到位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各服务单位要及时上报“英才卡”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汇总各单位服务情况及高层次人才反映的重点问题,视情提交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英才服务卡”工作协调服务小组和市委人才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2.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部门和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服务优先”原则,建立由分管领导、职能局办(处室)负责人、具体办理人员组成的专项服务小组,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积极协调、认真办理和及时兑现涉及高层次人才的各项政策待遇。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理效率,落实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优质、文明的服务。

3.健全联动服务机制。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不含临海、温岭部分)和台州经济开发区要配强工作力量,落实专人负责,并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若有更优的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其它县(市)参照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英才卡”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