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2026.07.10)及《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补充公告》(2026.07.21)有关要求,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6日至8月13日 在公示期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中心主管部门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问题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2021.07.10)、《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补充公告》(2026.07.21)有关要求,定于2026年8月3日进行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具体的报到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按照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请各考生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规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2026.07.10)、《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补充公告》(2026.07.21)相关公告要求,经主管部门研究,决定于2026年8月2日组织开展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 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 8月2日上午8:00-8:30。 三、报到地点 台州市科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2026.07.10)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6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按要求带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 1.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包括但不限于: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需有免冠彩色证件照及本人签名);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大学本科及以上阶段的毕业证书、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4个岗位5人,其中科研项目管理岗2人、园区运营管理岗1人、党建宣传岗1人、行政内勤岗1人。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科研项目管理岗(2人) 1.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制定科研计划、监控项目进度、实施风险
台州中心各下属平台、园区内各企业: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清研台创〔2024〕1号) 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企业孵化激励实施细则》(清研台创〔2022〕2号)文件要求,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企业孵化激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考核激励 (一)2020年及之后新引进企业: 本条款激励资金累计后不得超过企业所缴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清研台创〔2024〕1号) 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企业孵化激励实施细则》(清研台创〔2022〕2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三批科技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和第三方审计工作。现将奖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台州创新中心。 联系人:台州创新中心科
台州中心各下属平台、园区内各企业: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清研台创〔2024〕1号) 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企业孵化激励实施细则》(清研台创〔2022〕2号)文件要求,开展2025年度第三批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企业孵化激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考核激励 (一)2020年及之后新引进企业: 本条款激励资金累计后不得超过企业所缴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清研台创〔2024〕1号) 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企业孵化激励实施细则》(清研台创〔2022〕2号)等文件精神,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一批科技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和第三方审计工作。现将奖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台州创新中心。 联系人:台
台州中心各下属平台、园区内各企业: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清研台创〔2024〕1号)文件要求,针对机器人、合成生物、低空经济等领域,拟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科技研发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研发补助资金申报条件和标准 (一)科技研发补助资金适用于台州中心设立、引进或共建的创新平台、台州中心园区内企业和台州中心引进落户在台州湾新区的企业。
台州中心各下属平台、园区内各企业: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清研台创〔2024〕1号) 等文件要求,将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企业孵化激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考核激励 (一)2020年及之后新引进企业: 本条款激励资金累计后不得超过企业所缴纳孵化服务费的70%。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清研台创〔2024〕1号) 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企业孵化激励实施细则》(清研台创〔2022〕2号)等文件精神,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批科技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和第三方审计工作。现将奖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台州创新中心。 联系人
台州中心各下属平台、园区内各企业: 根据《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文件要求,将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企业孵化激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考核激励 (一)2020年及之后新引进企业 本条款激励资金累计后不得超过企业所缴纳孵化服务费的70%。 年份
《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经2024年第11次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原2022年颁布的《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特此通知。 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台州中
根据《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企业孵化激励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批清华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和第三方审计工作。现将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台州创新中心。 联系人:台州创新中心科创部 邵曦 电&n
台州中心各下属平台、园区内各企业: 根据《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将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企业孵化激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考核激励 (一)2020年及之后新引进企业: 本条款激励资金累计后不得超过企业所缴纳孵化服务费的70%。 年份
2022年第二、三批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公示 根据《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中心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三批清华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和专家评审工作。现将拟立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台州创新中心。 联系人:台州创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三批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的通知 台州中心各下属平台、园区内各企业: 根据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台州中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将开展2022年度第三批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标准 创新平台建设资金适用于创新平台建设投
台州中心各下属平台、园区内各企业: 根据《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将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中心科技园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标准 (一) 创新平台建设资金 创新平台建设资金适用于创新平台建设投入和启动资金补充,即台州中心设立、引进或共建的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研究所、实验室、公共服务中心等创新平台。原则上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特殊情况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依托清华大学科技优势,促进台州社会经济发展,承担引进产学研科技项目,为相关科技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负责高科技人才引进和交流,为市场供需和创业创新提供培训服务,负责建设相关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2年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